close
因為地利之便,很多攝影師都會送片到我家給我,有時候我不在,他們就託給大廳的警衛,這些攝影師常常念著:「妳家是豪宅耶。」
「哪是什麼豪宅啊??」
「明明就是豪宅啊!哇,不可小看,原來妳是個好野人。」
「鬼啦,豪宅裡也有窮人好不好?」

我從來不覺得我家是豪宅,不過我得承認住在這裡的人很多都是有錢人,因為如果根據我數年前購屋的房價,買得起40多坪、60多坪的房子也不是一筆小數目,可能我工作20年,甚至30年都未必賺得到。而且到地下室繞一圈,從車子高級的程度就可以知道住在這兒的有錢人還真是不少。
近幾年,房價飆漲,搬進搬出大樓的人多了,這些賣房子的鄰居不知道是想轉手賺一筆,還是覺得住的不舒服,總之,很多人賣房子,也很多人買房子。
一年多前,我打聽到的房價已經飆高到我認為是極限了,沒想到根據樓下新搬來的鄰居透露她的購屋價,再加上到仲介公司打聽的結果,更讓我覺得簡直是天價,什麼?我家有這樣的價值?那我不趁機賣掉房子賺一筆是在等什麼,這些錢我可要工作到人老珠黃才賺得到耶,難怪算命說我的命盤中有投資房地產的命。

當我向爹娘透露這樣的念頭時,爹娘說:「房子我們是要自己住的,又不是要賺錢?」「賣掉妳要住哪?」「又要交通方便、地點好,房子很難找。」
好吧,我知道賣房子之事不可行,因為房子美其名是我的,其實是我爸媽的,加上大姊最近也搬來住,當然更不可能賣房子或搬家。
再仔細想想,這種把房子賣掉賺錢的念頭其實是很輕微的,大部分時候,我還是很習慣住在這兒,住在這個我熟悉的環境裡。

我是巨蟹座,從小看星座解析就說,巨蟹座是愛家、顧家的星座。我倒不覺得我有多少愛家顧家的成分。
從事旅遊採訪這麼多年,有時候跟老闆聊起星座(是老闆要跟我聊星座),他們總會訝異:「很少看到巨蟹座的人在跑旅遊耶,因為巨蟹座愛家。」
可是偏偏我血液裡巨蟹座的成分很少,除了我承認我重感情、多愁善感、喜歡幻想之外,我的上升星座在射手,月亮在水瓶,水星在雙子,金星在牡羊,火星在獅子,通通不是風相就是火相,喜歡變化,討厭一成不變,喜歡追求刺激,不愛被固定。
不然,依照巨蟹座愛家的程度,我應該忍受不了東奔西跑,行李箱都不用收起來的生活吧。

不過,自從開始減肥後,我開始盡可能自己下廚,從最簡單的燙青菜開始,現在我已經會炒菜、煎牛排、蒸魚,雖然都以簡單的作法為主,但我也嘗試著開始做一些費工的菜餚,菜也炒的愈來愈好。慢慢地,我變得不愛出差跟出門,每天想的就是今天要買什麼菜?要吃什麼才會好吃又不胖?看來,我潛在的巨蟹座因子已經在隱隱浮動。
所以其實嘴上叨念著想賣房子,但又不想搬家,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吧!

以前我嚮往著的小房子,是只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套房就足夠,後來考慮購屋時,也是想著只要是大樓裡的一小戶就好,空間小沒關係,一個人住並不用太大。(鎖定有電梯有管理員的大樓,是因為我覺得這樣比較安全,也不用爬樓梯。因為一個人提重物爬樓梯是很累人的。)
但是爹娘當然是以實用性為考量,在他們的觀念中,透天厝當然最好,不然公寓至少要有三個房間、二個衛浴設備。
台北寸土寸金,買三房實在是一大負擔,加上坪數愈多每個月要繳的管理費也愈多,實在不是我領這微薄的稿費所能負荷的,最後妥協之下買了二房的房子,而且如願以償地選了一個有管理員有電梯的大樓。

平時自己住當然不覺得房子小,可是每次二姊或爹娘一來台北,就真的覺得房子小。「聲息可聞」呀!我常常因為不時傳來的腳步聲、談話聲而無法寫稿或睡覺。
不過那都還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內。
大姊搬來住,我原以為我會很不習慣,因為小小的空間中頓時多了一個人,不過大姊本來就是一個幾乎沒有聲音的人,很意外對我的干擾並不大,除了偶爾喜歡賴在我床上看報紙跟睡覺之外,她根本就跟空氣沒兩樣。呵呵。

上週去Jessica的新家作客,看到她買了一間有三層樓的房子,空間寬敞,忽然覺得好羨慕。回想起以前住在家裡加上這幾天住在彰化的日子,我慢慢明白,原來樓上樓下之重要。
一家子人,如果都擠在一個小小的空間裡,「聲息可聞」,摩擦會增多吧。
彰化的家就是夠大,我跟兩個姊姊都各住一層樓,才會覺得在緊密的家庭關係中還是能擁有自己的空間。而且去台中採訪有巢氏房屋的時候,店經理帶著我穿梭在大小透天厝的工地,看著工人蓋著房子,我忽然好希望自己是住在這樣的房子裡,有自己的土地,自己的院子,還可以擁有一間位在頂樓的工作室。呵呵。
不過我想除非我離開台北,否則這樣的願望很難達成吧。

說歸說,我還是很喜歡現在的房子的。雖然它真的不能算是豪宅,不過卻具備了不少別人眼中豪宅的條件,有室內溫水游泳池,還有美麗的中庭花園,夜晚燈光輝煌,尤其是在房價飆漲之後。(但只要沒賣房子,那些錢都不是自己的啦!誰知道以後會不會暴跌呢?而且為了華廈、電梯、游泳池,每個月我要負擔的公共電費只能用心酸和血吞來形容。)
唯一遺憾的是當初請風水師來看屋的時候,我只在乎到對我的事業有沒有幫助,而完全忽略了請他順便看看對我的桃花有沒有幫助,讓我的情海有如苦海,是美中不足之處,但未來我還是會繼續住下去吧!

那天房地產業務聽到我住在「XX會」中,訝異著睜大了雙眼:「您女兒自己住在XX會喔?」
我想如果我再貌美個十倍,他大概會拋家棄子來追求我吧!以為我是個有錢人家的千金小姐之類。

不不不,你們都誤會了啦!也不要再說我住在豪宅裡了!
我天天為了房貸焦頭爛額,做一堆自己不想做的事,賺取微薄的稿費,常常熬夜熬到三更半夜,還要自己打掃沒有外傭………,哪像一個住得起豪宅的人呀。

我只是一個「住在豪宅裡的窮人」。


楊小禎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楊小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