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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常跑採訪,出門在外免不了會一直打手機,手機費用也超高,自從開店後,幾乎就不太會用到手機,所以我也把基本月費調成每個月兩百多元的那種,而我的手機通話費大致上也只維持在基本費而已。一直到上個月收到一月份帳單,突然發現我的通話費竟然破千,當時驚嚇了一下,仔細回想我根本一整個月也沒打過什麼電話,實在沒理由這麼高,於是我去電客服,請台灣大哥大寄通話明細給我。
收到後,我更是嚇了一跳,竟然有一通打給阿成的電話,記錄了整整兩小時,被收了919元多的通話費。這不可能啊~因為阿成超級討厭講電話,他覺得那是浪費錢的行為,所以我們多半都用網路通話,就算有打電話,也講沒幾句話就被催促著掛掉,「妳是錢很多喔?」阿成都會這樣講。所以,不可能不可能,我絕對沒有打給阿成講過兩小時之久。

於是,我馬上又撥了客服電話去反應,對方表示要我傳真明細給她,她要幫我處理。
經過對方回電後告知,應該是我和阿成兩人講完電話都沒按停止通話鈕才會如此,可是細想,兩個人同時沒按掉的機率也很低啊。我平常都會很看一下是否回到手機首頁才會放下電話的,而阿成那種仔細的人,沒掛掉的機率就更低了。除非我們心有靈犀到了這種地步,不掛兩人都沒掛。
於是,客服告訴我,台哥大願意吸收300元通話費,幫我減免,問我可否接受。

「喔,我沒辦法接受,因為我真的沒講兩小時的電話。」我說。
「那我幫妳轉給現場主管。」客服答。

於是,電話轉接給一位據說是主管的先生,對方相當客氣地這樣解釋:
「楊小姐,我跟您說明一下,我絕對相信您沒有講兩小時的電話,應該是雙方都沒有按下手機的停止通話鍵,導致系統以為妳們持續在通話中,而這個919.8889元的通話費,就是系統到了這個秒數之後會自動判別您們可能已經沒在通話中,自動幫您斷話的一個秒數和金額。」
推敲這言下之意,應該就是如果真的是電話沒掛好,導致系統判別一直在通話中,但只要到了7140秒,也就是兩小時,電信系統會自動幫妳斷話囉????

「所以,只要有一方掛掉,系統就不會繼續記錄還在通話中嗎?」
「是的。」
「那有沒有可能,我們通話到一半,因為訊號不好而斷訊,所以我們都以為電話掛斷了,就沒按下停止通話鍵,才導致被記錄了通話2小時呢?」我想起通話那天阿成人在家鄕的山上,所以訊號不是很好,而提出這個問題。
「楊小姐,我再跟您解釋一下,如果是因為訊號不好斷線,那就是停止通話了,系統也不會持續記錄,所以這情形是不可能發生的。」

「那要怎麼辦呢?」我又問。
「我幫您減免600元通話費,這樣您可以接受嗎?」對方表示,接著又解釋:「遠傳收費多少我是不知道,不過如果受話方要去查詢通話明細是要收費的,台灣大哥大是要收手續費60元,查詢一天再加收60元」

那也就是說,如果我要阿成去遠傳查受話明細和秒數來核對,就得先花上120元,但結果也可能是相同。
所以,言下之意,就是要我認賠300多元了事,也省得麻煩囉。

於是,在無可奈何之下,我接受了台哥大客服主管的建議,減免600元通話費,自己負擔319元多,可是心下還是覺得不甘,三百元是不高,但是就是覺得平白無故被收了一筆錢。
如果真的是我們都沒掛掉電話,那錯在我們,我也認了,可是這機率真的很低耶。

難道電信系統真的都不會出錯嗎???我心下疑惑,於是我決定要阿成去申請遠傳(阿成用遠傳)那邊的受話明細。

這可是一場公理與正義的戰爭,我絕對不能罷休。

於是,第一件事,就是我打電話去遠傳客服詢問查詢受話明細的事宜,客服表示需要本人帶雙證件去門市辦理,收費標準就跟台灣大哥大一樣,查詢單日受話明細加手續費是120元。

第二件事,就是說服阿成出門去辦理,並且親自押送他去,因為要宅男踏出家門真是難如登天。
當時心裡還暗自慶幸是打給阿成,如果是隨便打給一個不熟的人或受訪的老闆,就算願意幫她們出查詢費用,但根本也不好意思開口拜託她們去幫忙申請。

結果當我們到了遠傳門市後,門市小姐竟然說,要查詢可以,但她們其實也是去跟台灣大哥大調資料,因為遠傳只有記錄撥打出去的記錄和秒數(要算電話費啊),沒有受話記錄。
當時我和阿成兩人面面相覷,因為如果搞了半天也是去跟台哥大調資料,結果不就是相同的嗎?那就是死無對證了啊???

所以我們只得放棄回家,為求謹慎,我又打了電話去問遠傳客服,得到的回覆是遠傳的確自己沒有記錄,要去跟電信總局調資料。
喔?有電信總局這種單位唷?我都不知道,那感覺上又燃起一點希望了。

可是其實我心裡覺得就算電信總局有記錄,一定是跟台哥大一樣吧,電信總局的資料應該也是台灣大哥大傳過去的吧??
因為遠傳自己又沒記錄,所以也無法核對。><
但抱持著不看到結果不死心、要為公理與正義而戰的想法,我還是又押送阿成去門市申請,付出了120大洋等待那微乎其微的結果。

就在今天,我收到了遠傳寄來的受話明細,噹啷~果然,就是兩小時沒錯,和台灣大哥大一樣是兩小時,我也只好徹底死心,只能提醒自己以後電話講完又多按幾次比較保險,免得又被收了919元通話費。
而且阿成那一整天竟然只有我打那一通電話給他,真是太強了,哈~

不過這也不奇怪,其實我和阿成可能半年通話秒數加起來也不到兩小時,因為一月份整個月,通話明細上我也才打給他三次而已。

唉~這大概就是所謂的死無對證了吧,就是只能以一家電信公司的記錄為準,如果真是錯在自己,負擔一些錢也是應該,像我就花了319.8889+120元買了一個教訓(都快可以吃一份陶板屋了耶),但如果真是系統出錯了,就是死無對證。
以此為誡,大家也要多多小心啊。

如果有懂電信或在電信總局上班的網友,可以也出面解惑一下嗎?


楊小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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