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愈來愈相信,這世界不會有公理與正義。
大家都知道,我去義大利旅遊的時候遇到華航班機延誤事件,於是經過團員們齊心協力的爭取之後,我們延後一天回來,把第一天影響到的行程走完。當時,搭機前往義大利時,在飛機上我睡不著,於是寫了一篇華航班機延誤記的文章抒發一下當時的情緒(我說過,寫部落格就是我跟世界溝通的橋樑,而且寫部落格會讓我快樂。),而且在義大利就貼文了。後來在回台灣之前,聽到領隊說華航要賠償我們每人四千元的消息,當時真的有喜出望外的感覺,還直想著說回台後應該要把文章刪掉,但轉念又想,我陳述的都是事實,也沒啥好隱瞞的,而且那篇文章見證了當時我那極度期待與興奮之後,卻忽然慘遭晴天霹靂的心路歷程,所以又留著了。
沒想到,這一念之差,就是錯誤的開始。

首先,有人留言給我,說他也是受害者,要我跟他一起去索賠。
我回覆他,我們已經得到大家都認可的賠償了,不會再去索賠。
再來,有自稱是同班機其他團體的團員留言給我,問我我們怎麼賠。
當時我以為他們完全沒獲得賠償,覺得他們很可憐,純粹是以我的同理心回覆他,我們轉班機去法蘭克福,再換乘華航班機回台灣,另外有獲得四千元的賠償。
(而這一切,除了我們在機場耗了兩個小時等候消息之外,是旅行社也出面幫忙我們爭取的,領隊甚至留在機場幫忙處理票務到半夜,旅行社還幫我們負擔了延回一天的費用,包括多住了一天飯店,當時我還曾在文中回覆留言時讚揚旅行社,說他們很肯負責任,不會隨便呼弄旅客。)

當時我願意回覆他團團員,真的就是一份好心、一份善意,因為我真的以為他們完全沒有得到賠償(但後來看tvbs新聞說,華航表示每位旅客都有四千元賠償),沒想到我的善意,卻被踩在地上!

怎麼說?

後來又有一位同團旅客羅小姐說,希望我提供我拍攝的照片給他們當證據,我很猶豫,因為我拍攝的只有我們團友當時深夜在機場等待的照片,以及華航經理在櫃檯處理票務,我回信給她,告訴她我覺得這兩張照片沒有太大用途,建議她以班機延誤證明去向消保會申訴,或是請求旅行社做行程損失ㄧ天的賠償。

因為當時我真的沒想到,他們是要以我們的例子去向華航索賠。
我想我還是太單純了。
我以為,這是一個就事論事的社會,針對的應該是班機延誤這個事件本身,或是行程少一天的損失,而不是把我的文章、我的照片、我的心情,當成證據及武器去索賠。

當然我也拒絕了她要我提供照片的請求,也很誠懇地告訴她我無法提供的原因。
甚至因此我還把文章鎖起來,因為我不希望一篇純粹抒發心情的文章,影響到對我們很好的旅行社及領隊,對他們造成困擾,而實際上,我也向她說明,華航既然對我們做出賠償,雖然一開始態度不好,但後來也算有誠意解決這件事,我實在不該在這邊扯他後腿。

我很想當好人,如果可以我當然想幫忙,但是我畢竟不是聖人,我也會有自私、為難、不希望無辜的人受到牽連的時候,不希望造成周邊朋友的困擾。
而這位羅小姐還告訴我,只要我說不方便,她會了解我的苦處,不會再打擾我。

當我以為這件事情已經解決了,過兩天,TVBS的記者來問我,當初我們延回一天是誰負擔費用,我說我不清楚,請她自己去問華航或旅行社。

坦白說,當時我真的覺得我單純快樂寫部落格的本意完全走樣了!
這不是我要的!
我甚至因此必須鎖照片、鎖文章,我的生活受到干擾。
純粹是因為我之前那麼想當好人,因為我真的以為華航完全沒賠償他們,我覺得如果是我,一定會跟他們一樣到處求訴,我可以理解那種心情,所以我才願意花費我的時間去寫很長的回信,甚至誠懇的告訴她們我的為難。

好,今晚六點多,我在吃晚飯,朋友打電話給我告訴我,我的照片上了TVBS新聞,很明顯是我拍的,因為上面有我打的圖說。
「怎麼會這樣?怎麼會這樣?」我在心中不斷詢問,羅小姐不是告訴我她不會打擾我了嗎?
那麼,他們可以擅自列印我的照片使用嗎?
我的心情,不是妳們拿來索賠的工具。

回家後看了新聞,我更生氣了。
整個畫面就是不斷地重複拍攝我拍的兩張照片,我們團員的臉孔清晰且清楚的出現在電視上,而他們出面投訴的這些團員,每一個都打上馬賽克,是模糊的。

誰可以告訴我,不投訴的人清晰的出現在新聞上,投訴的人卻獲得保護?這樣是對的嗎?
而且還是未經我同意,盜用我網站上的照片。

於是,我很生氣地打電話去TVBS新聞,要求他們把新聞下架,同時我在奇摩網站也看到這則新聞,擺得就是我的照片,上面字幕打「畫面旅客提供」。
你告訴我,照片畫面中的旅客誰提供你們照片?(而且過音的黃記者告訴我,他們提供照片時就有告訴她,這張照片是有獲賠償的別團團員,那怎麼會是畫面旅客提供)

他團團友,妳不是告訴我,妳們是一群正義無法伸張的人,那麼,妳告訴我,照片未經允許就被盜用的我,正義在那裏?
我們的團員有多麼無辜,他們沒有去申訴索賠,卻赤裸裸地出現在新聞畫面上,整晚都在接親友打來的電話,「你上電視新聞了?」
他們的隱私、他們的權益,又有正義嗎?

人,要懂得尊重別人,才會得到相對的尊重。
正義無法伸張?所以就可以侵害別人的權益嗎?

TVBS新聞的記者及副主任都告訴我,這張照片是他們的團員羅小姐提供的,Tvbs當時也無法求證是不是他們自己拍的(他說總不能問她是不是自己拍的吧)。
甚至在我已經去電抗議之後,電視新聞還是照樣播放,網路新聞也遲遲未拿掉。而我整晚都在接電話,包括我們的團員也是,每個人都相當生氣。

一直到我去電兩個多小時後,才得到他們新聞中心副主任保證不會再放上我們的照片,而之後,奇摩連結的新聞才拿掉,可是夜間十一點新聞又播出。半夜一點的新聞重播也照樣出現。

我該怎麼樣?
我想信任一家這麼大的新聞媒體的副主任的承諾,可是我得到什麼?
我想信任一個說自己正義得不到伸張的團員的承諾,我又得到什麼?

沒錯,這個社會不會有公理與正義,因為有太多人不懂得如何尊重別人,而且這個事件讓我明白的是,新聞永遠沒有真相。

我以身為新聞同業,深深引以為恥。

也對我同團的團友深深致上歉意,因為我的部落格,讓你們無預期地出現在新聞畫面上,造成你們生活的困擾、名譽的損失、隱私的干擾。
也真的很謝謝你們的體諒及對我的支持。

還有,不管你是誰,請還給我快樂寫部落格的權利。


楊小禎
★TVBS的副主任告訴我,他現正趕往公司處理後續,且會努力讓這則新聞不再出現。我希望,我還能夠信任他。
★同時,我也必須向他團團友說,不管擅自盜用我照片的人是哪一位(也許不是羅小姐),如果你們敢作敢當,就出面聯繫,否則我會就侵權、重製散播這部份提出法律追訴。

(附註:TVBS已於今日凌晨四點的重播新聞中拿掉我們的照片,據說今日會重做一則新聞,不過不知道內容是怎樣,請大家拭目以待。另外請擅自盜用我的照片的人儘速出面連絡。)

(再附註:今日中午TVBS副主任打給我說他們重做了一則新聞,新聞內容是大同小異,不過拿掉我們的照片!另外,我等了一天一夜,至今仍得不到擅自取用照片者的回應,連一句道歉都沒有,你們當初告訴我你們太過相信人性本善,才沒當場留下爭取,我也用同樣的心對待你們,認為你們會出面連繫,也很有耐心等候回應,不過什麼都沒等到,現在是11/20晚上23:27,明天起我將不再等待。這件侵權的事件我會盡我此生最大努力,讓大家了解何謂正義與真理。

以下連結TVBS今日更新的新聞內容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1120/8/oj73.html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楊小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0) 人氣()